瑞意高等研究所章程

发布日期:2015-11-13    来源:

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

瑞意高等研究所

章  程

 

 

第一章  目标和职能

第一条  北京大学瑞意高等研究所The PKU Raissun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RIAS以下简称“本研究所”)按照北京大学相关规定成立,是隶属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国发院”)的虚体研究机构。

         第二条  本研究所是集理论和政策研究、学术和人才交流为一体的非营利性机构,定位为高校内部的一个高级智库,目标是为我国政府提供高质量的经济、社会和外交政策咨询服务。

第三条  本研究所的职能:

  • 吸纳离退休高级研究人员,请他们为国家政策及智库建设工作继续发挥力量;
  • 作为北京大学下设的一个高级智库,研究所将为国家政府在经济、社会以及外交等各方面提供政策咨询服务;
  • 研究所将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智库研究部分紧密结合,在课题遴选和研究人员两方面互相支持,进而力求把北大智库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;
  • 向公众推广研究领域内最新成果,传播学术思想;
  • 向大众传播对文化和社会最新问题的探讨;
  • 组织专项课题攻关研究,向有关部门推荐研究成果;
  • 接受政府、国际机构、国内外企业、学术单位、基金会等委托,组织专题性研究;
  • 宣传和普及经济学、社会学、国际关系理论与政策知识;

 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、任免

         第四条  本研究所研究人员平行设置,一律称为“首席研究员”,人数限定10人以内。招募对象为国发院及其他应用文科院系退休教授,以及少量具有研究能力的退休官员。研究院数量将按学科配比。招募工作由“专门委员会”负责。

由国发院及“专门委员会”决定以下事宜:

  • 修改核定中心章程及其他重要章则;
  • 制定中心发展方向之制定;
  • 提名所长人选;
  • 筹措中心经费,核定和监督年度预算、决算;
  • 决定研究人员的选聘;
  • 中心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。

第五条  研究所设所长一位,从“首席研究员”中选举产生,其职责是组织研究工作及学术活动。所长不担任行政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第六条  本中心行政岗位2个,在所长领导下负责秘书、会务、财务、人事、文书、出版、后勤服务、计算机网络、图书资料等有关行政管理事宜。

 

第四章 研究人员的聘任与管理

         第七条  首席研究员”招募工作由“专门委员会”负责,享受国发院讲席教授的待遇,在退休工资之上享受30万元年薪。首席研究员还可以在国发院兼职上课,课酬另付。在满员情况下,首席研究员包括3-4位经济学家、1-3位社会学家、国际关系或政治学家以及3-4位退休官员。“首席研究员”聘期五年,经“专门委员会”认可之后,可以续聘。

第八条  本中心研究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齐宏博士对北京大学之捐助。

         第九条  本中心行政工作人员从市场上招聘,其工资待遇按市场上相应水平人员的薪酬标准来决定。

第五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

第十条  本中心经费来源:

(一)齐宏博士捐助;

(二)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一条  本中心财务工作由国发院代管,在学院下设立内部财务账号,并按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财务运行与管理。

第十二条  本中心的资产管理必须按北京大学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管理。

第十三条  本中心无需租用相关场所作为办公用房,将使用国发院承泽园为办公场地。

第六章 其他事项

第十四条  本《章程》经中心首次学术委员会通过报学校审批后即生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第十五条  本《章程》的解释和修改由“专门委员会”负责。